青岛东西快速路三期将于2009年全线开工,目前跨铁路部分——— 莘县路立交桥已经建成;总投资达60亿元的重庆路快速路项目建议书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组织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金水路将规划为城市主干道,改造工程全长7200米,黑龙江路至铜川路段拓宽改造已开工……记者近日实地探访了解到,本市目前重点推进11个基础交通大项目建设,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等六大项目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力争经过3到5年的扩大投资和加快建设,提前实现交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
●快速路三期
莘县路立交桥已建成
作为岛城重点推进的交通大项目之一,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总投资20亿元,将于2009年全线开工,它东接东西快速路一、二期工程,东端起自胶州路长清路路口,沿沧口路、市场三路之间的狭长带,以高架形式跨过胶济铁路后接入莘县路立交;南端在山西路与胶州湾海底隧道接线工程对接,北端在上海路接入规划中的新疆路快速路,是城市快速路网中的重要连接枢纽。记者在市场三路与莘县路路口施工现场看到,四座桥梁主体工程已浇筑完毕,桥梁断面呈现“S”形的流线型结构,从高处俯瞰四联桥,则呈现气势恢宏的“V”字走势。
●新疆路快速路
全长共3.5公里
总投资约30亿元的新疆路快速路工程项目目前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正在进行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明年开工建设。新疆路快速路范围南端自上海路与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相接,沿现在的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整体高架,经昌乐河立交桥接入杭州支路-鞍山路快速路,全长3.5公里。
●海湾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
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
海湾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西起李村河、东接海尔路,全长7.2公里,总投资32亿元,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计划2009年开工,2011年竣工。
●重庆路快速路
全线将建7座立交桥
“重庆路作为进出青岛的主要道路之一,近年来随着通行车辆的增多,时常会出现拥堵等情况。而且随着李沧区居住人口的增多,南北快速交通的建设也已迫在眉睫。”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庆路快速路项目总投资达60亿元,项目建议书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组织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力争明年开工建设。根据规划,重庆路快速路自山东路澳柯玛立交桥,经过雁山立交桥,沿重庆路一直到流亭立交桥。采用全线双向六车道整体式高架方案,自人民路向北分别跨过山东路、长沙路、海湾大桥接线、仙山路等十几条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后,在流亭立交桥附近分别与青威路、青烟公路、济青高速相接,全长约 23公里。重庆路快速路主线在山东路环城北路路段采用高架形式,环城北路仙山路段采用地面形式;近期重庆路与仙山路可采用简易立交,远期结合仙山路快速路的建设实现互通,全线设互通式立交桥7座,上下行匝道11对。
●城市轨道交通
一期工程总投资150亿
规划建设总线路87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建成后日客流量将达到122万人次,匡算总投资445亿元,其中一期工程27.9公里,投资150亿,争取2009年开工建设。一期工程由西镇经火车站、中山路、泰山路、台东,沿延安三路至市政府,再沿南京路、黑龙江路过李村后转向京口路、振华路至终点青岛北站,全长27.9公里。
●胶州湾高速双埠以南段拓宽工程
明年5月份开工建设
该工程总投资21亿元,工程改造范围为胶州湾高速公路双埠以南段,全长14.5公里,将胶州湾高速公路拓宽为八车道城市快速路,完善市政管网和互通连接道路,工程利用贷款17亿元,计划2009年2月完成前期工作,5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全线竣工。
其他交通项目
除了以上六大基础交通项目外,本市在建和正在积极推进的基础交通大项目还有:
海底隧道青岛端接线工程
北接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与东西快速路体系连成一体,在加快施工步伐,计划2011年竣工。截至目前,云南路主隧道已向暗洞掘进数十米,四川路主隧道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已铺开,力争明年上半年正式开挖。
金水路改造工程 规划为城市主干道,改造工程全长7200米,两侧绿化带各10米,与青银高速路交叉口设分离式立交,目前黑龙江路至铜川路段拓宽改造已开工。
海湾大桥工程 总投资98亿元,全长33.5公里,其中海上段长度26.75公里,陆上桥梁及道路长6.75公里,2006年底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全线通车。
海底隧道工程 总投资33亿元,南接薛家岛,北连团岛,下穿胶州湾湾口海域,采用双向双洞六车道,2006年底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全线通车。
银川西路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终点实施银川西路路面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改造。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