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拉萨市构建首府城市生态安全屏障,同时发展绿色交通,使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8%以上。
“十一五”期间,拉萨市努力构建以道路、河道两岸为线,以重点区域造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等方面的重点生态屏障建设。200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拉萨市“自治区园林城市”称号,拉萨成为西藏首个园林城市。
人口基数小、汽车和工业企业绝对数量少曾是拉萨市空气质量优良的主要原因。但近年来,随着车辆在拉萨的普及,机动车辆尾气的排放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之一。截至目前,拉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0万辆,其中八成左右为私家车。
为了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拉萨市环保局从2010年起开始统一核发机动车环保标识。新车上牌时,首先要领取环保标识。没有环保标识的车辆,年检将无法通过。
拉萨市还将旅游、藏医、藏药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根据《拉萨市“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十二五”期间,拉萨市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将达到80%,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率达到90%,大气环境质量(即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8%以上。
拉萨市还将加快实施市区周边和南北山绿化、城市道路绿化、拉萨河流域综合治理、国道省道绿化等“绿色拉萨”建设工程。到2015年,植树造林3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基本上形成首府城市绿色生态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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