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易县段
易县乡村公路
狼牙山旅游公路
创新水上交通安全举措
易县内河水域广阔,水上旅游业发达。重点水域有两处,为易水湖和旺龙湖,两湖均地处全国著名的清西陵景区。设有3处渡运码头,船舶有200多条。近年来,水上旅游业逐渐发达,每年游客达十万人次以上。
面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增多、船员素质参差不齐,而游客人数众多且十分集中、安全隐患增多等严峻形势,易县交通局海事处因地制宜,创新管理方法,有的放矢地抓好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码头穿衣 破解安全监管难题
为确保水上游客安全,海事处自2011年6月份起,在易水湖、旺龙湖等旅游水域推出了“码头专设穿衣处,登船早穿救生衣”的安全监管新举措。
2011年以前,为保证游客安全,实行“游客上船后穿着救生衣”的方法,由于个别游客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乘船不穿救生衣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海事处加大现场督查力度,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游客穿好救生衣,设立安全警示和宣传条幅,但以上现象仍未完全杜绝,成为安全监管中非常头疼的问题。
为破解这一难题,易县交通局海事处因地制宜,推出了在码头上设立“救生衣穿着处”的管理新措施。即:乘客购票后,先到距码头100米的指定穿衣处,由专业人员为每一位游客穿好救生衣,再去码头乘船。码头上还设有专人负责督查,不穿救生衣者坚决不准登船。游客乘完船后,在离开码头前,不准脱掉救生衣,并有专人在码头上巡查,杜绝了乘客坐船不穿救生衣这一安全隐患。此举措自实行后,收到良好效果,真正使来易县水上的游客玩得开心,玩得放心。
多管齐下 宣传贯彻内河新规
《河北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事处切实加强《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实三项举措。一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竖立安全警示牌和航道小彩旗。将《规定》中“小于5米船舶的登记、预报预警机制、旅游船舶安全航行条件、船员酒后驾驶及船舶安全检查规定、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等五个创新点制成明白纸,向200余名船员发放,方便船员学习理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利用漫画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组织全体船员召开以“漫画故事会”为主题的安全生产会议6次,船员在漫画故事的热烈讨论中学到了水上安全知识,加深了对水上安全的认识。
二是认真组织培训。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海事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基本制度和各项具体规定,并通过讨论和考试等形式巩固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海事执法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为熟练掌握和执行《规定》打下基础。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结合实际,与当地党委政府、旅游局、公安局等单位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船舶管理和水上运输秩序,提高水上安全预防和处置能力,打造易县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
强化基础 提升水上服务水平
近年来,易县交通局海事处把管理职能转变到以监督引导为主,努力创建规范化、服务型地方海事机关,重点强化了海事基础性工作。加强了海事基础资料的规范和整理工作,做到了工作有记录,活动有方案,按程序审批许可,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有案可查,层次清楚。海事人员注重平时规范操作,收集整理各项资料,为海事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靠保障。同时,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群众服务,向群众传递交通海事人的真情。针对我县水上旅游实际情况,出资聘请专业导游员对船员进行集中培训,使游客在坐船时能够听到船员们声情并茂的讲解,提升了水上旅游的服务水平。
以树养路 创新农村公路管护模式
近年来,易县发起了一场前所未有、以实施民心工程为主旨的乡村道路建设高潮。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先后完成了300多个行政村的“村村通”公路建设,长达1000多公里;并与国、省干道相连,使全县公路网构成了7个大循环、41个小循环的格局,所有的乡镇村达到了互连互通。截至目前,全县乡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321 公里,全县469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通柏油路或水泥路。
在农村公路如火如荼建设的同时,乡村公路养护也提到了重要日程上。乡村公路养护的难点在于资金,虽然上级部门和易县县政府每年都有专项资金,但资金缺口依然很大。为破解这一难题,易县交通局出台了一系列植树绿化新举措,针对每条路使用功能和路侧土地类型,规划了路肩以外10-50米宽度不等的“绿线”。即在乡村公路两侧宜林路段种树,既有效的保护了公路,又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多赢。逐步摸索出“以树养路”新模式,坚持绿化、美化并重,突出经济效益高且周期回报率快的树种,通过路树收益缓解养护资金短缺问题,达到路有所养的目的。
以市场机制运行“以树养路”
部分乡镇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按照“谁投资、谁绿化、谁受益”的原则,将乡村公路宜林路段的土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推向市场。参与承包“以树养路”工程的,可以是社会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易县交通局协调县林业部门对所栽植树木发放《林权证》,树木成材后,所得收益归承包者所有。合同明确承包者可在路田分界处和公路路树位置,利用乡村道路通透性好,肥水足的特点,种植生长周期短,经济效益好的速生树木,并在种树的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规定路段的乡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养护组织的形式可由承包者自行开展,也可将资金上交当地养护机构,由养护机构组织养护工开展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工作。
以科学管理保障“以树养路”
易县交通局要求承包者做好树木的日常修剪、病虫害防治;缺树时,要及时补栽;需要砍伐时,要经过县林业部门和交通部门审批,承包者不得随意砍伐,一旦发现毁坏公路树木者,依法严惩。同时在树种的选择和管理上接受乡镇养护管理所的指导,绿化设计上坚持乔、灌、花、草结合,用材树种与观赏树种并重,落叶乔木与常绿灌木共生,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指导思想,确立以“上乔、中灌、下花草”为主框架的绿化模式。“上乔”即公路绿化的上层以在公路边坡和坡脚种植高大的乔木为主,构筑绿化骨架;“中灌”即在公路两侧绿化平台种植紫穗槐、刺槐等灌木,形成灌木层,增强绿化功能;“下花草”即在下层栽植不同品种的草本花卉,形成丰富多彩、争奇斗艳的花草长廊,重点突出美化效果。
“以树养路”破解养护资金难题
通过“以树养路”机制的实施,解决了养护资金问题。据测算在易县东部平原区,树木生长快,每公里公路绿化树木5年周期内可收益5-8万元,西部山区也能达到4-5万元。乡镇公路养护管理所将公路两侧路树收益用于聘请养护工,或由承包人进行日常养护:清扫路面,培肩培坡,清除垃圾,疏通边沟,及时对路基路面出现的病害进行处理。改变了过去由交通部门或乡镇每公里投资800-1000元进行季节性养护,部门和乡镇资金压力大且养护效果差,很多公路长期处于失养的状态。“以树养路”机制实行后,不仅使公路通畅度和好路率得到了提高,而且节省季节性养护资金支出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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