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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结 确保道路畅通
发布时间:2007-7-120:0:0来源:潍坊报业网作者:李东杰点击量:2672   

  车患猛于虎,一起交通事故,轻者破费钱财,重则家破人亡;对于每名驾驶人来说,车祸无异于洪水猛兽,随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人间悲剧。因此,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保证道路安全畅通,一直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他们工作中最大的追求。但每天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各类交通事故让他们马不停蹄地奔波,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事故认定、车辆定损……而繁琐、冗长的事故处理程序也让许多当事人颇有微词,如何采取更有效的方式,实现对无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合法化、规范化、快捷化,最大限度减轻处理事故民警的工作强度,最大程度上让双方当事人第一时间处结完?我市奎文交警部门在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事故快速处结现身事故现场 

  7月9日上午10时50分,李某驾驶轿车沿城区潍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学街路口处变更车道时,将顺行的一辆车体刮损造成交通事故。正在路面值勤的交警接到122指挥中心指令后,2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对现场勘察认定,双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异议,同意现场处结。经协商,李某赔付了对方1650元钱,双方都非常满意。 

  9日下午16时00分,张某驾驶轿车沿东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亚星桥东100米处时,因车速过快、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撞到前方顺行的一辆机动车上造成追尾事故,致车辆损坏。值勤交警迅速赶到后,勘察后进行调解,双方当场达成协议。 

  说起道路交通事故,每个驾驶人对此都不陌生,现场勘察、责任认定、车辆定损等一系的程序十分繁杂,哪怕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也要跑几次腿才能完结。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何群告诉记者,每天他们平均接到20多起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中多为车辆刮擦、碰撞等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原来的处置方式,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事故处理部门民警赶到勘察完现场后依法暂扣车辆,定责定损再调处。如果事故民警在外处置其它现场,当事人就要一直等待,不但浪费了大量的警力资源和当事人很大的精力、物力和财力,也给双方当事人造成诸多不便,社会群众对此也颇有怨言。自去年10月份以来,他们通过对刮擦、碰撞等轻微事故推行快速处结模式,实现了接警快、勘查处置快、调解赔付快、恢复交通快,不仅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了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而且简化了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

  网格化勤务保证快速处结 

  事故快速处结贵在一个“快”字,如何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轻微交通事故处结完毕,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呢?“缩短出警半径、就近处置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结、让群众满意的最佳有效途径。而在城区街面一线的值勤交警谙熟各类交通法规,就是快速处结的最佳人选。”奎文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金栋如是说。经过多次调研,事故快速处在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先行开展。

   一中队管理辖区是市区最繁华的区域,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医院、学校相对集中,人口密集,交通流量大。从发生的交通事故类别看,刮擦、碰撞等轻微事故相对较多,易造成交通堵塞,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该中队现有民警15名,协勤人员25名,担负着6条主干道、20条小街巷,31公里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大队的部署和安排,中队将辖区划分为13个网格,每个网格对应1名民警和1至2名协勤人员,以路口路段为依托,辐射网格区域内的社区、村庄、企业和学校,全面做好管区内的路面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车辆及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等工作。 

  网格区民警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站点与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对主干道路口、路段交通管控,并兼顾小街小巷管理,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堵塞、规范车辆停放、随时处置交通事故;对繁华路段、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周边道路等重点部位定人、定时管理,形成了路面管控的长效机制。由于实行网格化勤务管理,使民警的责任区划分更加明确,出警更加迅速,为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结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同时,该中队民警分批到事故处理中队以干代训,从接出警、现场勘查、责任认定、法律文书制作、调解赔付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全部取得了事故处理初级资格。针对事故处理业务、技术性强的特点,每年选派部分民警到沈阳刑警学院学习深造,经常邀请法院、检察院的法律专家来队召开座谈会,答疑解惑,定期邀请事故处理中队业务骨干到中队进行检查点评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把执法质量关,使民警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增强。去年以来,该中队共快速处结交通事故120余起。 

  6月30日上午10时许,一青年男子驾驶摩托车在城区东风东街将一行人撞伤后逃逸,正在附近巡逻执勤的民警发现后,立即赶到现场救助伤者,调查了解情况,并迅速将肇事车辆特征和逃逸方向通知奎文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各网格区民警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展开了布控、查缉。10时30分,肇事车辆在206国道被奎文交警四中队执勤民警查获。这只是奎文交警部门推行网格化勤务管理,快速处置交通违法行为的一个案例。通过网格化勤务管理模式,有效地提高了轻微事故处结率,也对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震慑。

  完善措施提供有效保障 

  “通过大量的调研,根据工作实践经验,我们对追尾、变更车道、倒车、溜车、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行驶、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等13种情形造成事故的责任认定进行了规范,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上述情形而其他当事人无上述情形,有上述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奎文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建东告诉记者,为保证事故快速处置,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根据事故现场所在的网格区,直接通知网格内的巡逻民警就近出警,民警按照指令要求,快速到达现场。对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责任、事故损失调解处理无异议的实行当场处结;对不适用快速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进行先期处置,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配合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车辆,维护秩序。民警在巡逻执勤中遇到交通事故时,进行现场快速处置;对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及时通知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前往处置,并配合事故处理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定责是否准确有效是快速处结的关键。为规范民警定责,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简易程序当场快速处理工作规范》,规范了责任认定程序。减少了争议,提高了快速处结的效率。网格内巡逻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了解询问目击证人,及时掌握嫌疑人和肇事车辆的基本情况及逃逸方向,迅速向大队指挥中心报告,配合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开展查缉、侦破工作。” 

  7月10日上午,城区的孙先生驾车上班途中匆忙赶时间,超车时不慎刮蹭到顺行的一辆轿车上。为防止节外生枝,他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正在路上值勤的交警马上驾驶摩托车赶了过来,迅速勘察定责,征求他们双方同意后当场进行处结,前后不足半个小时。“要是在原来,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没个三两天你甭想把事处理完。”孙先生告诉记者,“我现在拿着交警给我的调解协议书直接去保险公司办理赔付就行了,没想到事故处理这样快捷,不但省心省事,再也不用三番五次往交警队跑了。” 

  刘建东大队长说,为保证快速处结的办案质量,确保公平、公正,民警在办案中落实“六公开”:公开民警身份,所有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公开法规政策,所有法规政策都在宣传栏、显示屏上公布;公开办事程序,所有办事程序都可通过触摸屏查询;公开调解过程,办案民警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办公秩序,群众对民警的工作情况及去向通过提示牌一目了然;公开责任认定,对13种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违法情形进行公开。同时,对事故处理室和违法处理室民警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便于群众监督和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另外,奎文大队在辖区所属的社区、村庄、企业、学校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特邀了130名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做到有短不护,有错必纠。并开设大队长信箱,为进一步拓展外部监督渠道,还与邮政局联合设计制作了带邮资信封以及回访卡,免费提供给群众使用,接受他们的监督。同时他们制定了《警务管理考核办法》、《交通事故案卷文书质量评比标准》和《法制员工作规范》,重点对简易程序事故处理办案情况、案卷制作、群众的满意度等每周一考核,每月一考评,并予以通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另外,他们坚持经常性地对民警快速处结的事故进行点评,从接出警、现场处置、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等执法办案全过程逐一进行点评,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一系列监督考核措施,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实现了无过错执法办案零投诉,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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