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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年起实行
发布时间:2009-1-10:0:0来源:人民网作者:未知点击量:1864   

  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将于2009年1月1号起正式实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11月5日上午,交巡警支队举办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大队的事故处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新规”与现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比更加完善和细化。如:“新规”中增加了证据公开和复核环节。即,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需要民警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形式体现,其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事实、成因分析、当事人的责任等方面。这样一来,也有利于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来说,更有说服力。另外,市民们较为关注的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新规”也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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