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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或现“2012”危机
发布时间:2010-1-180:0:0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吴欣点击量:1816   
    昨日全国人大来深调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市交委相关负责人汇报称,深圳车辆增长与道路里程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突出,照此下去,深圳交通可能出现“2012”危机。届时,我市可能采取征收交通拥堵费、提高停车场收费等措施。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汇报称,去年11月,该委牵头组织市规划国土委、市交警局对我市主干道路的车速进行了检测,除了主干道的平均车速外,我市早高峰期的平均车速为34.4公里/时,前年同期则为34.8公里/时,车速同比降低1%;平峰时段的平均车速为36.3公里/时,前年同期则为40.7公里/时,车速同比降低10%。晚高峰期的平均车速和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为30公里/时。

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45.26万辆,4年间增加了78.67%。此外还有约20万辆异地车辆在深圳运行,全市机动车运行量接近170万辆。而我市的道路总长5250公里,4年来仅增长了7.3%。特区内由于地域所限,已经没有空间建设新的道路,车辆增长与道路里程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突出。由于道路交通供给的严重不足,我市各大主干道大部分处于饱和或超饱和状态。

该负责人认为,照此增长速度,深圳的交通也可能出现“2012”危机,即在2012年可能会发生大规模的交通拥堵。目前市交委计划从限制小汽车的使用方面入手,制订一些交通需求管理方面的措施,包括征收交通拥堵费、提高停车场收费等,目前已进入调研阶段。不过,这些措施很可能会在2012年地铁二期已经建成通车,公共交通能满足市民需要的情况下再推出,当市民觉得出行开车不如坐公交、地铁方便快捷的时候,相信也能自觉的的地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背景资料

交通拥挤收费已研究多年

2007年11月12日,规划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市交通拥挤收费系统规划正在研究论证阶段,暂无出台时间表。

2008年4月14日,市政府称收取交通拥堵费的调查研究工作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至于什么时候推出、什么时候正式启动收取会很慎重,会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

2008年4月的政府公报称, 由市公安局起草的《深圳市汽车拥堵收费管理办法》也列入了立法计划,不过该规章仅是启动调研,它不在当年发布规章之列,也不是“抓紧调研”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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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一年仅用了5%

我市将对基金的制度设计和运作管理进行完善

晶报讯(记者 吴欣)深圳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一年仅动用了保险公司缴纳总额的5%。昨日,市保监会在向全国人大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表示将推动和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基金的制度设计和运作管理进行完善。

2008年1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安排了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市交警局随后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在交通肇事司机没有买保险、保额不足或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基金可为受害人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

据悉,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保费的2%进行缴纳。截止到2009年前三季度,深圳保险业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缴纳的资金,累计已达3940万元。而据交警部门的统计,从2008年12月5日到去年年底,交警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申请172宗,支付救助资金225.95万元,仅占保险公司缴纳资金的约5%。这一数字大大低于了保监会的预期。

市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目前我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运行时间较短,社会公众了解程度不够。虽然《暂行办法》在2008年4月实施,但相关实施细则到同年年底才出台,该基金实际上在2009年1月才正式运行。此外,申请救助基金实施细则规定,救助的启动需由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除非在受害人身份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经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才能由医疗机构或殡葬服务机构代为提出申请,审批程序也比较严格、复杂。这使得救助申请、批准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之间有较长的空隙,急需救治的伤者来不及申请,轻伤的受害人也会因此放弃金额较小的救助申请。

目前,深圳保监会计划推动和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按照既要让基金切实发挥救助作用,又要审慎管理,防止费用滥用的原则,对基金的制度设计和运作管理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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