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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断头路”达6100公里 交通部拟年内全部开工打通
发布时间:2010-4-190:0:0来源:华夏时报作者:张智点击量:1678   
    4月12日,一份国务院工作部署内部文件下发至交通运输部,要求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断头路的建设工作。4月15日,部长李盛霖发表讲话,其中也要求重点修复建设断头路。整治断头路已成为2010年交通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

  所谓断头路,就是指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之间的不能接通的路。“2008年调研发现6100公里断头路,而到2009年,已开工建设2900公里,其余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争取今年内全部开工建设。”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公路规划处处长刘勇告诉本报记者。

  同时,交通部对断头路项目优先安排中央资金,要求已开工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早日完成建设,对未开工项目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工作。而这也显示出了中央部委对整治断头路的决心。

  据业内人士分析,近80%断头路集中在中西部地区,重点整治断头路的同时也将大力推动中西部地区发展。数据显示,我国高速公路“断头路”约6127公里,其中东部地区占23%,中部地区占14%,西部地区占63%。

  “出现断头路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与公路建设体制、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投资能力、项目审批等诸多因素有关。这是在高速路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各省区高速公路建设由内通向外联、由单一通道建设向跨省衔接联网转变的阶段性特征。”刘勇介绍。

  据了解,由于我国公路建设体制因素是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建设主体,因此公路建设与各省区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战略、产业布局等因素息息相关,客观上决定了各省区高速公路建设必然存在差异,建设重点、建设时段不同,路网规模也会大不相同。省会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会优先发展高速公路,而较落后地区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其他方面,而忽略了路网建设,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省际高速公路建设“断头路”。

  此外,我国省际之间划分往往以山川河流为界,地质条件较复杂,建设难度大,造价高,且大多远离城市中心,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交通流量相对较小。因此,省际衔接路段常常建设滞后,形成“断头路”。

  政策和资金也是影响公路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很多省区公路建设债务负担沉重,于是优先建设其他项目,对于高速公路等造价高而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建设积极性不高,也容易造成“断头路”。

  刘勇表示,为了推动“断头路”的建设工作,交通部会在政策与资金方面予以倾斜。“交通部对高速公路断头路建设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同时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土地等方面对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项目给予支持,缩短审核备案时间。”他告诉本报记者,将在中央预算、国债等资金中优先安排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项目建设,并在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此同时,部省、省际之间也在加强协调,特别是西部公路,因地制宜选用高速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做好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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