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闫长文说,吉林省不停车收费系统于2007年12月份开始进行研究,至2009年底在全省10个收费站进行了示范性运行,取得了很好的试验效果和示范效应。从今年4月份开始,该省正式在高速公路推广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至目前,全省联网内高速公路收费站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覆盖率已达100%。实现了高速公路高效管理。
据了解,推行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在提高车辆通行能力、环境改善、节约燃油消耗、消除人为因素带来的漏洞等方面有着诸多好处。
另外,用户申请办理不停车收费业务的程序也很简单,只需携带车辆行驶证正本及复印件,交纳电子标签费15元,并预存不少于1000元的通行费。此外,对办理不停车收费系统的用户,在不停车系统推广期内还将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5%的优惠政策。
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7月末,吉林省已累计办理不停车用户5800余辆,收取预存款19210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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