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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路交通拖车牵引费每辆每次不得超1500元
发布时间:2011-8-90:0:0来源:新闻晚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820   

  见习记者 姚宏伟

  晚报讯 曾经让不少司机胆战心惊的拖车收费乱开价现象,如今有望终结。近日,上海发改委公布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的通知》,对沪上的道路交通拖车费用设定了详细的标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是规定了牵引费收费,每辆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本次通知将于8月15日正式执行,取代原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4)041号文。

  此外,为了增加执行透明度,通知规定凡实施清障施救牵引服务的作业车辆和收费场所,都应将开展服务的所有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示。作业前,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应向当事人明确告知所需的作业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时应在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发票上注明所提供服务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的明细内容,注明的内容或提供的清单应与收费公示的内容一致。同时,要向当事人提供规范的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作业单,并经当事人或委托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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