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第一阶段要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今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作为责任主体,各省级政府要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摸底结果;相关部委将制定关于调查摸底情况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间要求。
交通部还指出,部分地区落实整改措施已取得了实际成效。北京、山东、河南、江西四省市降低了有关高速公路收费;山西、黑龙江分别回购了一条经营性收费公路。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