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安徽:道路交通多条新规确保校车安全
发布时间:2012-4-130:0:0来源:新华网作者:未知点击量:1576   
  新华网合肥4月13日专电(记者葛如江)记者从安徽省法制办公室了解到,安徽省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增加了保障校车交通安全的内容,共有两条六项规定涉及校车安全。

  法制办行政处王刚介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安徽法制办在道路管理办法中也专门添加校车安全条例,主要有:一、统一喷涂校车标志;二、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三、司机必须有3年以上同类车型安全驾驶经历;四、学生上下车,后方车辆不得超车;五、交警在校车停靠点遇校车上下学生,应维护周边交通秩序;六、校车如有违法行为,待送完学生后对司机进行处罚。

  王刚说:“我们提出这些规定,都是考虑到校车的安全,确保学生们能够平安上学、放学,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消除校车的不安全因素,让学生、家长安心。我们在交通办法里提出的所有条例,也都是为了确保驾驶人、乘客、行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此外,此次公布的办法对机动车“飙车”和酒驾、醉驾行为都加重了相应惩罚,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