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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下月启用新版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发布时间:2006-5-220:0:0来源:舜网-济南日报作者:郭世锋点击量:3011   
  新版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将在下月启用。记者22日在采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时获悉,目前新系统正在烟台试点,威海和临沂等作为首批推广使用的城市将在6月份启用,然后其他市再联网。

  启用全省统一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后,省内任何一辆车在一个地方违法,其他地方的交警部门都能知道并可进行处理。比如说,济南的车在烟台闯了红灯,网络上会显示该车的相关违法信息。该车来到济南后,济南交警部门依然可以对其处罚。如果驾驶员不接受处理,该车档案将被锁定,在接受处理之前不能办理车辆年审等相关业务。另外,该系统设置非常全面,一方面可有效控制驾驶员违法,另一方面又能为其提供方便。如果济南的驾驶员在烟台违法,因时间紧迫等原因来不及缴纳罚款,可以回到济南缴纳,而且缴款银行不再受限。

  又讯,记者22日在采访中了解到,从明年起,山东省公安交通罚没收入将实现全省联网,执法单位还要向被处罚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这将大大提高征管系统的工作效率,严防罚没资金流失。

  近日,省财政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罚没收入征缴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罚没收入,由原通过“罚缴分离”系统征缴管理,改为通过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征管系统进行征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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