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实施首年将统一费率
发布时间:2006-6-10:0:0来源:中新网作者:俞岚点击量:2523  
中国保监会财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三十一日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即将于七月一日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进入最后的报批阶段。“交强险”实施第一年将实行全国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统一赔付限额的措施。
郭左践表示,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和责任限额不是一成不变的。但由于其是种全新的保险制度,缺乏基础数据,因此首年将实行统一的基础费率。今后会根据实施情况再予以调整,逐步加入地区差异、公司经营差异等因素的考量,使之有所差别。
郭左践介绍说,交强险是种公益性很强的险种,不赢不亏是基本原则,并且与一般的商业保险分开经营,单独核算。因此,经过一年的运作后,如果在这项业务上有盈利,保险公司将降低费率或者提高保额;反之则将提高保费或降低保额。他强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交强险的根本目的。
据悉,交强险的一部分保费还将划拨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该基金设立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部分开支将由基金提供。
此外,郭左践还透露,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公司名单会在七月一日前公布。但这种资格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发现有违规经营情形,保监会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据郭的估计,所有经营财产险的保险公司都会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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