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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交通事故“私了”将有新规
发布时间:2006-8-20:0:0来源:威海晚报作者:点击量:2939   
  7月31日下午,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由市公安局起草的《威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快处规定》)已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阅通过并印发,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审定后的《快处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当日,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负责人于学龙告诉记者,《快处规定 》的起草制订是按照《威海市政府今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的。该规定主要对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由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和规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方便群众,维护交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介绍说,《快处规定》主要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两种情形进行了规定,分别就适用范围、处理程序等条文做了具体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行为分类、定责、赔偿调解、排除条款、处罚规定等也进行了详尽规定。

  据了解,《快处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时间可能持续到9月初。征求意见结束后,有关部门将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对规定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政府有关方面最后审定。10月1日,该规定将正式在我市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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