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大通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交通部门大力宣传和整治,不仅减少了交通事故,而且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人民群众与安全“零距离接触”。
大通县交通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画、板报等,在县城和各乡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系列讲座和典型事故宣传,同时,采用发放宣传材料、“大篷车”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部门、乡村、学校进行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部门坚持日常查纠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定点检查与不定点检查相结合、高峰上岗与平峰巡线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开展交通管控和专项整治工作,并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间交通管控和县城学校、企业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整治维护。同时还治理了车辆超限制超载、报废车辆和拼装车上路等现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全县交通立案事故下降7.5%,死亡人数下降6.3%,伤亡人数下降14.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