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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交服务设施新标准 座位数不得少于27个
发布时间:2006-11-90:0:0来源:潇湘晨报作者:点击量:3587   

  “在下一轮经营期起,公交车的座位数必须大于或等于27个。”11月6日,长沙市出台《公共汽车车辆及服务设施(试行)标准》,对市民关注的公交车座位作出了明确规定。 采访中,长沙市民在赞同之时也纷纷表示,只有乘客和座位的比例搭配协调,出行的市民才能感受到最舒适的乘车环境。

  座位与乘客的“博弈”

  “座位数与乘客数,这是一个矛盾。”长沙市旅一路公交车值班线长尹鑫认为,“对于线路长的公交车,座位当然越多越好;而像‘旅一’这样的短线车,来长旅游的客人占到乘客比例的一半,往往周末才出现乘客高峰,因此现在的座位绰绰有余。”该线路司乘人员认为,一台车配备27个座位,“基本符合此线路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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