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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警推出交通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新举措
发布时间:2006-12-260:0:0来源:南方网作者:何雪华点击量:2751   

  11月9日,信息时报独家报道,尽管广州市为了解决“小车祸大堵车”的状况,出台了“轻微事故不撤现场将从重从严处罚”的“处罚令”,但由于保险理赔需要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所以羊城几十万名司机宁愿冒着被重罚的危险,也不愿快闪,“处罚令”形同虚设。两个专版刊出后,引起了巨大关注,广州交警部门迅速与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寻求解决时报提出的难题的办法。

  昨日,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推出被称为“快处快赔”的广州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和保险快速理赔新措。从今天起,车辆“碰”了,车主填妥《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到首批6个设定的服务中心,就可一次完成查勘、定损和核价。

  新措施解读

  拒不撤现场扣车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继续安全行驶的,当事人必须先将车辆移至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然后自行协商处理。交警部门会利用全市数百个视频监控摄像头,及时发现碰撞事故,然后通过车牌找到车主,电话通知当事人即时撤离现场。

  如果交警巡逻或接处警发现轻微事故双方没有撤离现场,到场后马上指挥撤离现场,之后仍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事故,同时对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此时,如果当事人依然拒不撤离现场,交警就会按一般事故处理,对双方车辆暂扣调查处理。

  小碰小撞填单验车理赔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依法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然后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每人保留一份。协商完毕后,各方当事人要持《协议书》马上共同到就近事故现场的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定损索赔事宜。

  (一)司机可免费索取协议书备需

  据事故基本事实,事故双方共同填写的协议书,实质上已经在“快处快赔”里替代了以往的交警处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这份协议书成为关键一环。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的违法处理大厅、车管所办证大厅索取,此外,各保险公司办公场所以及加油站等也有免费提供。该《协议书》的文本也将在金盾网上公布,届时车主可以在网上下载打印。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没有该《协议书》的,可按《协议书》的内容自行协商并做好文字记录。需要保险理赔的,按有关保险快速理赔的规定立即向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二)广州17保险公司驻首批6个服务点快速理赔

  经过紧张筹备,中国保监会广东省监管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在广州天河区、海珠区、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设立了第一批共6个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以下简称快速理赔服务点)。市内人保、太平洋、平安、中华联合等17家有机动车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经派出理赔工作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人员在快速理赔服务点内联合办公,接待前来办理“快速理赔”事宜的车主。暂时没有快速理赔服务点的地区如黄埔、萝岗、南沙等,按照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和指引办理索赔事宜。

  期望新措施解决难题 骗保漏洞或就此堵住

  有保险业人士称,以往保险公司理赔定损是“各干各的”,以往双方车辆保险公司之间对同一宗事故车辆定损、核价争议很大。而现措施就则是联合办公,当事人共同到达快速理赔服务点后,不同保险机动车的承保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对事故车辆查勘、定损、核价,当场协商,就没了以前的问题。

  其次,由于以前是各自定损,一些钻空子的车主或者维修厂,就可对事故车辆“再加工”,甚至有无良维修厂专门派人将车再撞一次,以骗取更多的车损补偿。而现在,事故车要马上同时到同一理赔点定损,骗保漏洞就此堵住。

  记者昨日走访了首批6个服务点。白云区机场路广东汽车市场内的广物服务点陆续有事故双方车辆来服务点定损,其中中保有3单6车,全点共有20多台车来办理。其工作人员称,因为保险公司都承认《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有效,定损就相当轻松,几乎没有任何争执就完成了。

  难题解答

  一:异地投保在广州发生小碰怎么办?

  凡异地投保,在广州市内发生小碰撞事故,原则上是由承保公司委托,然后按广州“快处快赔”措施处理。当然,也可以撤离现场后“私了”解决,但这样不能理赔了。

  二:如果事故双方有一辆车是外地车,怎么办?

  如果其中一方车辆在广州投保,就可以由当事双方协商后按协商方式处理。

  三:哪些是轻微事故?

  因追尾、变道、溜车、倒车、逆行、左右穿插等交通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只是造成机动车外表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财产损失,车辆完全可以继续行驶。

  广州市道路上及封闭的小区、不供公共车辆通行的停车场内等道路以外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都要“快处快赔”。

  特别提醒

  七种情形要移车兼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标志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6.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

  7.机动车在外省市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

  两情形要保护现场再报警

  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到场处理:

  1.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2000元),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

  2.造成人员伤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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