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总队获悉,2007年1月1日起将对2000元以下物损事故快撤现场事宜进行两项调整:试行“互碰自赔自”的理赔方式、全天候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
“互碰自赔自”即共同过错的由各自保险公司负责投保车辆损失的赔偿;一方过错的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损失赔偿。原规定双方共同过错,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无责限额内互相赔偿。但当事人自撤现场后对方保险公司的出险、理赔服务迟缓,群众抱怨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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