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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交通违法“零容忍”
发布时间:2007-3-20:0:0来源:信息时报作者:王丽凤 邬科点击量:2603   

  司机乱穿插变线行驶,行人横跨马路护栏,非机动车乱闯红灯……诸如此类的违法交通行为,今年起别想蒙混过关。原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今年起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做到“零容忍”!其中,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一年内司机违法被确认超过2次,给予黄牌警告,超过3次的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所谓“零容忍”是指公安交警在执勤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见违必纠,不放过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和违法车辆。广州市交警大队副支队长吴广惠说,对于“零容忍”不能简单理解为见违法就处罚,是处罚和教育并举。对机动车辆主要是交通处罚,而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采取以教育为主,同时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视情节予以曝光、单位告知和网上公布。

  上月3日,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签发市文明委1号文件,决定2007年起至2010年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全民行动。为此,广州市对各级文明单位作出严格要求,对10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进行每月2次考评。此外,《文明出行,您能做到——市民文明出行小册子》今年将与羊城百万市民家庭见面,首批印发10万册,从行路、驾车、骑车、乘车等9个方面 引导市民知礼、懂礼、习礼,塑造文明市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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