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2004年6月实施集中治超以来,交通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交通的高度,以维护健康、规范、有序的公路交通运输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公路及其设施安全畅通为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依法严管,全省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内。
据统计,截至2006年11月底,全省19个检测站(其中10个固定站,9个流动站),已累计投入执法人员298148人次(其中交通195553人次,公安102595人次),累计检查载货车辆2376711辆,其中超限车辆62828辆,卸载车辆12183辆,卸载超限货物35490.47吨,超限超载车辆比例由治理前的71%下降到目前的2.6%左右,超限超载比例大幅下降。与此同时,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全省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同期下降21.45%、0.81%、21.5%和27.33%,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