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获悉,1至11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98起,死亡1644人,受伤6618人,直接财产损失1626万元。
这些交通事故有五个特点:一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上升,二是机动车驾驶人责任事故减少,三是机动车责任事故中汽车驾驶人责任事故仍居首位,四是汽车驾驶人责任事故中客车责任事故明显增多,五是电动自行车引发事故呈上升趋势。
据悉,电动自行车在各类非机动车引发的事故中,电动自行车事故50起,造成死亡5人,上升幅度为284.62%和100%。由于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差、速度快、刹车性能不良,有可能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道路交通事故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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