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落实公交优先政策 构建快捷公共交通
发布时间:2008-2-220:0:0来源:中国公交网作者:admin点击量:2045   
    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意见,今年计划投资1000多万元,加快公交车辆更新与基础设施建设

    2月18日下午,泰州市长姚建华主持召开本届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泰州市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和《泰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区规模迅速扩大,城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必须从满足城乡居民出行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结构,深化行业改革,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尽快建立起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体系。
    根据《实施意见》,到“十一五”期末,泰州市市区每万人公交车拥有率将达到10标台;公交出行分担率达12%至15%;车次间隔主干道8至10分钟,次干道10至15分钟,准点率达90%;市区公交任意两个站点到达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公交车平均速度每小时大于20公里。
    会议明确,今年泰州市财政将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公交车辆更新改造补助、燃油补贴、新开线路补贴和公交IC卡补助,同时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提高公交管理水平,提升公交服务质量,确保年内市区公交状况有突破性改善,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
    会议强调,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在确保实现今年发展目标的同时,要科学编制市区公共交通长远发展规划,深化公共交通行业改革,特别是要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不断提升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规定》还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驾驶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