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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快处快不起来
发布时间:2008-8-270:0:0来源:人民网作者:张鸣岐 杨毅 王栋 李冀点击量:2078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27日电:据介绍,“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实施一个多月来,有效缩短了交通事故现场占用道路时间,缓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阻,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据统计,7月20日至8月26日全市8家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分中心共受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3283起,赔付当事人车辆损失347万余元;市区和塘沽区受理轻微交通事故比实施该办法前一个月下降35.11%。 

    交管部门提示说,驾车遇到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希望尽快心平气和地了结并尽可能减少因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快处新规”的初衷也在于此,它不仅能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当事人间的不和谐因素,还能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负荷和交通拥堵。但是,该办法实施一个多月来,仍有的驾驶人遇轻微车损交通事故沿袭报警老路子,致使“快处新规”快不起来。这是因为,“有事找警察、出事保护现场”的观念根深蒂固,有的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难以达成共识,对自身车辆损失不能准确估算等原因所致。

    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捷丰分中心驻站办案交警李学忠介绍说,一是遇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应尽快判断单车损失是否在2000元内,一般15万元以下车辆刮蹭、出现凹瘪、划痕甚至保险杠断裂、前机盖变形等情形,维修及更换费用均不会超过2000元,车辆单侧喷漆也就千元左右;二是因轻微车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没有主、次责任,除追尾、溜车、逆行、违法变更车道、闯禁行、闯红灯等由一方当事人负全责外,其他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均负同等责任,尽快明确责任有充分依据;三是估损完毕、责任明确后,当事双方可相互出示证件并当场填写“快处协议书”,如事先没有“快处协议书”,交通事故责任方应主动出具书面说明,包括姓名、时间、车牌号、事发时双方行驶方向、车辆接触部位、协商后责任归属及双方签名还要注明日期,待非事故责任方确认无误后,双方即可迅速撤离现场前往“快处中心”;四是如到“快处中心”证件齐全,整个理赔流程不会超过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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