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管部门昨日透露,鉴于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日益突出,将有针对性从严整治。数据显示,今年来武汉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1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66起,占16%。电动自行车违法惹祸致死2人,伤79人。
昨日,交管部门再次重申电动自行车标准: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有人力脚踏驱动装置、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和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等。
对驾驶电动车违法处理条款:驾驶无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营运的,可依法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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