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昨日正式对我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站式” 处理便民措施进行了二次升级。
此次交通违法行为“一站式” 处理措施升级后,将解决我市车辆在各远郊区县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的问题,我市城区各大队也可以处理在郊县发生的交通违法,避免了广大市民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来回奔波。
这些违法状况可按六种情形来办理:
■“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城区各大队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支队电子警察违法,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
■“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高陵县(以下简称远郊区县)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
■“陕A”牌照机动车辆发生的异地违法行为(含省高交支队登录的违法行为)已转递回我市的,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
■在站前分局登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只能在站前分局处理。
■远郊区县交警大队只能处理在本单位辖区内发现登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非“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在违法行为发现地交警大队处理。
这里要提醒您,在“一站式”处理窗口裁决交通违法后,可到受理罚款工商银行网点交纳罚款。同时,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接受处理时,如对违法事实提出异议的,应到登录该违法行为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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