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去留问题将有定论了。据确切消息,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安排,近期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就深圳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政策问题向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这也意味着深圳“禁电”工作进入了倒计时。
深圳“禁电”倒计时
●2008年11月,深圳市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提交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进入“听取市民意见”阶段。
●2009年6月9日,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赴省府办公厅、法制办就禁行电动自行车工作进行汇报、沟通,并与广州、珠海两市相关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座谈。
●在获得了省府的答复后,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提出拟办意见,提出要学习借鉴广州、珠海等城市经验,采取科学“禁电”措施;希望市公安交警局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禁电”专项民意调查,进一步研究“禁电”范围;市交通局负责完善公共交通网,对特区外公交线路、的士线路进行科学规划,缓解“禁电”后市民出行问题。待市公安交警局民意调查完毕之后,再次向省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今年11月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2010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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