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6000处电子警察
自今年起,市公安局计划利用3年的时间,在全市建设6000处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点位,其中市区(外环线以内)将建设1500处,滨海新区将建设2000处,高速公路将建设1044处,区县公路将建设1456处。今年重点完成全市各主要道路、繁华地区和易发案地区的设施建设,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侦破交通肇事和打击街头治安刑事案件等方面发挥作用,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提升改造指路标志
针对中心城区路网存在的道路走向不正、交叉不规则和交通指路标志不完善等问题,交管部门正在组织对道路交通指路标志进行提升改造,优化交通指路标志设置和指路信息,旨在贴近实际出行需求,适应路网主要交通流向。为提高对外交通服务水平,专门制定完善中心城区进出市主要通道交通指路标志设置方案,将进一步完善10条主要公路、8条高速公路进出市主通道的交通指路标志设置,加强对高速公路、主干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桥梁等重要交通节点的预告指示,解决部分交通指路标志预告的道路方位感和地标性不强等问题,强化进出中心城区交通指路引导。在各个入市口增设主干路网交通指路标志,这种标志标识所在位置、主干路网结构及通行路径的图形,方便外地机动车驾驶人。
交通违法加大处罚
4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加大了对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或者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由原来的20元提高至50元。为落实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已做相关准备,包括专门下发通知调整处罚额度、明确民警路面执法工作等。本着“越难管越要管,越严越好管”的态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依法严格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在媒体曝光。
三措施解决停车难
自去年以来,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中心城区停车三年总体规划、关于推进天津市停车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了“以建立配建停车泊位为主、路外停车泊位为辅、占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科学停车体系构想。交管部门将重点做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科学规划道路停车泊位,严格控制道路停车,逐步削减道路停车规模;二是提高停车科技管理水平,建立停车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信息采集、实时监控、信息实时发布、路面停车诱导服务等系统,实时提供停车信息,方便驾驶人停车。建立机动车磁卡停车收费系统,逐步推进在全市停车场实施“一卡通”收费,保障停车收费统一、规范。三是加强违法占路停车治理,规范静态交通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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