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相关部门发文通报:4月1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等综合措施。公布了“限行”措施期限为两年、北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上下班等10项具体措施,以期综合缓解拥堵。与此同时,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9号)的规定,北京各级党政机关继续轮流封存30%公务用车。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9号),系第一轮尾号限行政府通告,发布于2008年9月,通告中注明“从2008年10月1日起,北京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文中并未提及封存公车的截止日期。
本轮尾号限行长达两年,这意味着,自2008年10月至2012年4月,长达42个月的尾号限行持续期内,30%公车将一直处于“冻结”状态,不能上路。
封存公车虽取得了多数公众的认可,但也有人认为,此举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甚至认为“公车超标”。
该部门在昨日文中写明:奥运会后,为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切实降低能源消耗,北京市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北京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而实施汽车节能减排,系北京市长期执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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