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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提交通拥挤费引争议 收费“火候”到了吗
发布时间:2010-6-10:0:0来源:东南网作者:未知点击量:1904   
    建路的速度赶不上汽车增长的速度,这是交通界的共识。目前,厦门的汽车已经达到30万辆。厦门连年巨资修路,目前进出岛不堵了,但老城区依然拥堵,受用地局限,道路无法拓宽。

  正是在此背景下,《厦门低碳城市建设》提出了收拥挤费的好处;减少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负荷,促使大家乘坐公交车,并抑制小汽车的增加,促进小汽车有效利用,缓解交通拥挤的同时,降低排放。

  拥挤费来自于国外经验。资料显示,征收拥挤费,最早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新加坡,它在近600公顷的“控制区域”征收“交通拥挤费”。英国伦敦从2003年2月开始采取类似措施。目前,上海、北京、广州、南京也都纷纷提出了此想法。5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发表题为《缓解北京市交通拥堵的难点与对策建议》,支招可以研究实施交通拥挤费。

  根据《厦门低碳城市建设》规划,建设部门提议先在“绿色交通区”征收拥挤费,“绿色交通区”范围为鹭江道、轮渡到仙岳路、厦禾路范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思明区的闹市区。

   交锋

  反方 收拥挤费是消极对策

  市民俞金裕认为,收拥挤费首先是没有政策支持,近几年国家再三强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个人或单位乱收费用,哪怕是一分钱。贸然收拥挤费,政府部门有可能会吃官司。

  “不要什么都是钱,这会出问题的。”俞金裕说,对于交通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应该以积极的办法解决,收拥挤费是消极对策。

  私家车主林先生的看法是,收拥挤费最终害苦的是中等收入人群,公务车辆交拥挤费,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有钱人不在乎那一点钱,没车的人选择去坐公交车,而中等收入人群成了受害者。

  “你以为我喜欢在繁忙的时间段去挤吗?我也不愿意,可是我要回家,我必须走这条路才能经过,难道这也要收我的钱吗?”私家车主李先生说,即使是收了拥挤费,但是回家的人依然很多,道路还是会堵,不会起到什么效果。

  记者在街头进行随机调查发现,车主以及家里有车的人一般不支持收拥挤费,而乘坐公交车的人中,有的支持,有的较无所谓。

   正方

  可提高公交车的乘坐率

  交通专家林地球对征收“拥挤费”表示赞同:“厦门市是一个小岛,岛的资源有限,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势必越来越挤,所以拥挤费要收,而且越早越好。”

  “通过调整停车费、拥挤费等经济杠杆,可以提高公交车的乘坐率。”林地球说,近年来私家车增加速度呈加速度的增长,然而私家车的高拥有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高出行率,利用“拥挤费”的经济杠杆作用,刚好可以进行调节。比如日本等国,会在非拥挤路段设置免费或低价的停车场,车主停车后换乘公交上班。这点,厦门也可以参考。

  有人提出,收拥挤费,要等到公交系统完善了才开始。但林地球不这么认为,“公交再完善毕竟不如私家车方便,如果没有经济杠杆,公交建设得再好利用率仍然不会太理想。”

  林地球表示,收拥挤费不会引发道路拥挤。“现在技术上已经很过关,比如车辆从思明北路开车往思明南路,中间会经过中山路这一拥挤路段,车子开过的时候,电脑会自动记录下来,自行扣款。”林地球解释。

   中立

  要慎重 科学调研才能下结论

  “征收拥挤费,国外虽有先例,但如果放在厦门征收,首先要先调研,厦门适不适用。”交通专家陈炳炎说,他详细研读过本报“拥挤费”的报道,觉得相关部门提出的暂时仍是个概念。

  陈炳炎表示,“拥挤费”目前看来还是个规划,未经过评审和讨论,后续的工作还有很多。但他肯定,“这个思路是对的,关键是个程度的问题。厦门要拥挤到什么程度才开始采用这种手段,是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厦门规划院交通研究中心工程师丁明同样认为,某些区域是否要收“拥挤费”,需要慎重,经过科学调研才能下结论。

   部门交警:还没到收的阶段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收“拥挤费”,实际上是相当于收“进城费”,厦门的交通状况还没到收 “拥挤费”这样的阶段,当务之急要做的,是规范厦门的停车管理。

  他说,拥挤费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实质是利用经济杠杆调节交通,规范停车收费也是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通过建立停车收费等级,让地面高于地下、繁华高于非繁华、欠发达地区免费停车,老百姓自己会根据停车费来选择交通出行。

  “一说到收费,老百姓肯定会骂。要根据厦门的实际,提出方便群众的可行方案。”他认同,从前瞻性的角度来考虑,对拥挤费进行研究,比如,要经过人大立法给予支持,要有相关的配套设施,设置换乘的地方等。

  物价:将进行课题研究

  市物价局一负责人表示,征收“拥挤费”,这在全国都未曾有过先例。

  “首先,这仍是一个规划,或者说是一个概念,收费主体是谁,收费标准是什么,以什么方式征收,还要进一步细化,进入实际操作层面还尚待时日。”该负责人说,就目前情况而言,物价局今年的工作尚未涉及该领域。

  该负责人表示,收拥挤费的设想还处在研究阶段,利用价格因素来缓解交通拥挤,与之前利用价格杠杆指导停车管理类似,因此物价部门下一步会在研究“价格杠杆指导管理”课题时,合并考虑。

   立场

  四问“拥挤费”

  造成繁华区域交通拥挤,有很多原因:车太多,发生事故,车辆违规调头、停靠、变更车道等,车子找停车位时开得比较慢、迟疑、徘徊,乱停车影响交通,行人乱穿马路,红绿灯配时不够科学,公交车站不是港湾式的,影响前进速度……交通问题很复杂,收拥挤费能有多少效果?

  收拥挤费目的是减少某个时间段进入某个区域的车辆数。假设时间段是傍晚6点-7点,按照中国的国情,不可能不让住在该区域内的人回家吃饭,这部分人肯定不会收费。到时,公务用车不会受到影响,大量回家的车辆不受影响,影响的只会是少部分车辆,效果能否明显?

  过了限制时间,那些被限制住的车辆,随着其它车辆一起进入限制区域,会不会增加更大的车流,引起不必要的堵塞?在商业和住宅混杂的区域,收拥挤费间接减少了车辆数,会不会影响到商业的繁荣,商家会不会有怨言?

  如果通过停车收费的杠杆,逼迫车主改乘公交车,或运用先进的诱导系统,在道路拥挤的情况下及时引导车辆选择其它道路,又何必一定要收“拥挤费”?

  又或者,征收“拥挤费”,只是低碳语境下的概念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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