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在联合发布的《关于广州市实施亚运会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第一次演练的通告》(下称《通告》)中指出,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10年7月17日至20日期间,在广州市进行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第一次演练。
《通告》规定,7月17日时至20日24时,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将在广州行政区域内道路禁止通行。7月17日至20日,每日7时至22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的机动车按车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0、2、4、6、8)。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汽(电)车、大型客车、出租汽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等将不受单双号措施限制,准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7月17日至20日,经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清高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京港澳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东线)、广惠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以东段)、虎门高速公路、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机动车,也不受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据了解,演练期间违反《通告》规定的,将由市公安机关、环境保护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