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北京整治交通陋习 行人违法可拘留5-10日
发布时间:2010-8-270:0:0来源:京报网-北京日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731   

9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全面整治十大交通陋习。交管部门表示,对于交通违法的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将进行警告或罚款5元至50元,拒绝接受罚款的,将被扣留自行车,阻碍执法的,可拘留5至10日。

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五棵松至大望路)、前三门大街、两广路、平安大街等全市重点大街和全市主要大街、路口。

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整治,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进行处罚,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