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8时40分,记者在长安街沿线祁家园路口看到,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带着一名女子被交警拦下。“您的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属于违法上路。而且按照北京市的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带人上路……”交警的话不断被那名女子“快点快点”的催促打断。按照法律规定,交警对骑车人处以20元的罚款。
记者发现,大部分交通违法人员明知法律的规定,但面对交警的处罚时,不是说自己是第一次违法,就是说急着办事,还有的违法人员借口没带钱而拒绝缴纳罚款。
现场执勤的呼家楼交通大队民警曹佳君告诉记者,从7时上岗到9时,他一个人就处罚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0余起,警告10余起,其中大部分是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无牌上路等行为。“由于电动自行车速度快,驾驶也比较方便,所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比较多。”曹佳君说。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朝阳支队 副支队长孙浩告诉记者,当天7时至9时,仅朝阳区就处罚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756起,暂扣违法安装动力装置、无牌无证以及车主拒绝接受处罚的车辆300余辆。
在北京,自行车违法闯灯越线,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过马路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和人行横道、跨越护栏等违法问题非常普遍。今年以来,北京市发生在路口的交通事故637起,伤771人,死亡109人。其中,非机动车肇事死亡38人,行人肇事死亡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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