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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整治十大交通陋习
发布时间:2010-9-70:0:0来源:经济观察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651   
   自9月1日起,北京市交管局将全面开展路面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正式向北京市非机动车、行人路口乱穿乱行、“摩的”、非法残三违法上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十大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痼疾顽症宣战。

  主持人:在这十大交通陋习当中,哪些是特别难治理的?

  南辰(新华社资深记者):我认为最难的就是非机动车、行人路口乱穿乱行,不仅机动车驾驶员不满,其他交通参与者也有强烈的反感。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北京市人口已经超过了2000万,但是驾驶员资格才600万。就管理群体而言,其余的大多数都是行人,或是非机动车参与者,他们不像机动车那样,有驾驶证、行驶证和汽车号牌,可以很鲜明地纳入到管理的视野当中。

  主持人:这次行动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整治力度前所未有,两位怎么看?

  李晶(北京市交管局新闻办公室警官):对于机动车管理可以验本或验车,但对行人就比较难。比如遇到罚款,一些违规者会说没带钱,软磨硬泡,甚至有些人很不客气,恶语相对。这些都是我们交管部门要硬着头皮去做的长期任务,只有做了才能慢慢改善。要想改变行车走路的情况,最主要的还是调整大家的精神世界,让人们意识到危险性,脑海中有所触动了,才能在行动上有所约束。

  南辰:相比处罚来讲,我建议交通教育要超前,尤其是针对外来务工群体。刚进入北京这么大一个城市,面对着庞大的立体交通网,他不知道怎么走,以前就出现过南二环撞死打工妹的悲剧。所以我建议一些有爱心的企业,与交管部门配合多做一些公益活动,将交通知识进一步延伸。在出门之前,告诉人们怎样安全出行。

  主持人:怎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南辰:靠高额罚款这种增加违法成本的方法,在短时间内能够起到一定的效果,但从长期来讲,更应该立体地考虑这件事。其中涉及法律层面,也涉及文化素质和教育层面。

  李晶:加大执法力度只是一种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管是司机也好,行人也罢,与其互相指责,不如互相警醒。人的生命权是永远大于通行权的,作为司机要尽到安全驾驶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也承认,以往对交通参与者进行管理时,由于机动车发生事故损伤和代价都比较大,确实或多或少存在“重机轻非”的现象。但行人和骑车人的违章造成的事故也占较大的比例。截至8月23日,全北京市因为交通事故死亡了604人,发生在路口的事故就有637起,其中因为非机动车和行人肇事,死亡了68人,占死亡总数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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