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重庆警方推出了交通管理人性化执法的新举措,对未影响车辆正常运行、未危及交通安全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此外,对于酒驾、超员等8类34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
警方介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倒车、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等。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将实行人性化执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予以警告教育,不能警告教育的,按下限罚款标准处罚。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教育纠正为主,并不意味着警方放松了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相反,对酒驾、超员、超载、超速等8类34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500元;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公职人员酒后驾驶的,还要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所在单位。
统计数据表明,去年重庆市因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逆行、无证驾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造成5386起交通事故,致962人死亡,8034人受伤,占事故总数的93%。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