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缓解交通拥堵工作评价办法和方案,缓堵评价工作从城六区及重点新城入手,逐步推广到远郊区县。
评价内容包括制定落实区域交通规划和计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完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系统、开展文明交通活动、落实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等。
据悉,本市新建的缓堵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客观效果三部分,按百分制计分。在基础工作中参考缓堵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等信息打分;在重点工作中吸纳影响效果大、实操性强的关键点作为评价点;在客观效果中通过交通指数反映客观效果。
链接·交通指数
交通指数是综合反映路网畅通或拥堵的概念性指数值。交通指数分为5级,其中0~2、2~4、4~6、6~8、8~10分别对应“畅通”、“基本畅通”、“轻度拥堵”、“中度拥堵”、“严重拥堵”。今年北京力争实现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指数控制在6.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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