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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规定8月1日起小型车后座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发布时间:2011-8-10:0:0来源:华夏经纬网作者:未知点击量:1569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今年4月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强制规定小型车后座乘客系安全带,8月1日将正式上路。但倡导期将长达半年,成人部分明年2月1日起才会开罚。

    据报道,台“交通部”表示,8月1日起,将分别对一般成人及儿童,有6个月及12个月的倡导期,处罚部分明年分两阶段实施,一般成人明年2月1日起开罚,儿童部分处罚明年8月1日实施,一般道路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可对驾驶员处新台币1500元罚款,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则可处3000元到6000元罚款。

    至于出租车部分,如果出租车驾驶已尽告知义务,乘客仍未系安全带时,处罚乘客,但只限成年乘客,4 到12岁儿童可例外免系。“交通部”已制作告知纸,将由出租车公会发送给出租车驾驶每人3张,10月底前发放完毕。

    “交通部”表示,后座乘客应依规定系安全带的小型车种类,指自用、营业或租赁小客车及小型客货两用车,不包括救护车及幼童专用车,另外,仍有极少数小型车出厂时没有安全带配备,未来出示行车执照可证明时,可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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