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立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发布时间:2011-9-290:0:0来源:长春新闻网作者:杨光点击量:1670  
28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从去年下半年起,公安部交管局就陆续在全国推广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我省今年上半年建立了这个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据交警总队科技处副处长张文才介绍,省际转递的交通违法信息包括交通违法记录序号、采集单位、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违法行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通知方式及标记、通知日期、处理情况等。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交通违法记录不进行省际转递。原来很多人在外地买车喜欢把车落户到外地,而车辆实际使用却是在本省(区),目的就是为了逃避交通违法处罚。实现省际违法信息交换后,这些外地号牌车辆将无法再逃避处罚。
据了解,目前省交警总队互联网服务器已经采购到位,下一步准备提供机动车交通违法照片信息供群众查询。通过对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的交通违法记录中机动车基本信息、图片特征与数据库登记信息是否相符,以及是否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发现该机动车有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可发现套牌假牌车。对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的交通违法记录,机动车登记地将进行再确认,对机动车号牌号码采集错误、机动车基本信息、图片特征与数据库登记信息不符、机动车所有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未实施该交通违法的,机动车登记地可予以撤除。
此外,车主还可通过安装GPS行驶记录仪,记录车辆行驶轨迹或在自己的车上搞点特色的装饰,以示区别,以便车辆被套牌后进行举证。据悉,我省缴纳罚款的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