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春运期间出租车拒载拼客按上限处罚
发布时间:2012-1-170:0:0来源:南海网-法制时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725  
本报讯(记者 张英)
2012年春节的临近,海口市客流也随之进入高峰期,近段时间来,市内个别出租汽车拒载、拼客、抬高车费、不打表等违规现象有所抬头,市民投诉反映较多,影响海口市出租汽车运营秩序和行业文明形象。近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召集各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共商对策。
会上要求,海口市运管处结合春运工作,继续加大对海口市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监管,重点对机场、码头、车站、大型商场等重点场所出租汽车运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规范运营秩序。春运期间,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拒载、拼客、抬高车费、不打表等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当班司机一律“回炉”学习3天,情节严重的,吊销从业资格证。严格实行出租汽车企业质量服务考评制度,违规次数比例高的企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要求每一位出租车驾驶员,严格遵守行业运营规定,做到安全行驶、规范运营,增强文明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