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笔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今年全省将14条路段列为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范围。这14条路段总计551.6公里。其中,省级示范7条,州、地、市级7条;高速公路1条,国道6条,省道5条,县乡公路2条。
据悉,创建标准将从通行秩序良好、交通事故减少、执勤执法规范、应急反应迅速、安全设施完善、群众评议满意程度等几方面展开。其中,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降至5%以下;国省道超速20%以上、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超车会车、逆行、无牌无证、遮挡号牌、货车、三轮汽车载人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降至6%以下;县乡公路超速20%以上、超员载客、逆行、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超车会车、货车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降至7%以下,方可评为示范路段。示范路段还需满足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不发生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交通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条件。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