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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交通源污染 海南发放环保标志31万张
发布时间:2013-1-290:0:0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803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截至目前,海南省机动车环保标志已累计发放31.04万张,并将于今年6月起全面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油柴油。

  据介绍,为铁腕治理交通源污染,海南省专门研发了机动车减排动态管理软件系统,为实时迅捷掌握机动车新车注册、转入、转出、注销等相关减排信息提供技术保障。目前,海南省机动车环保标志已累计发放31.04万张,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为推动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海南省形成了发改、环保、交通、财政等部门联动体系,建立"排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高排放车辆限制使用、老旧车辆逐步淘汰"等制度体系,发放工作取得新突破。

  海南省认真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合格检验及尾气达标排放环保检测,环保检测率达83.07%。并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告知和注销登记制度,全省共对37883辆到期报废机动车下达《预先告知书》,办理注销登记21216辆。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排放量已占到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0%,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减少尾气污染,海南将于今年6月起全面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目前已成立海南省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领导小组,并起草《海南省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总体方案》,力求油品升级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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