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时39分,花园路三全路口四个方向通行顺溜!”5月27日8时51分,在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路交叉口附近居住的市民陈学,拿出手机刷屏,看到交警杨华民通过微博发布的路况信息。
杨华民是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五大队民警。他所在的花园路农业路口,是郑州市交通压力最大的路口之一,自行车、行人、电动车占车流人流总量的一半还多。
每天早晨6时起床后,杨华民便用微博叫醒粉丝。指挥交通间隙,还不忘抽空用微博播报路况。
平均每天发微博30多条
一些必经这个路口的粉丝出门前,一定要刷屏看看杨华民发布的微博路况。陈学便是其中之一。如果道路畅通,他就开车,如果有急事,他就打车,路遇堵车又有急事的情况下,他会在公交车站牌附近找“电的”。
“老杨的微博关注度高,特别是处罚交通违法的方式。”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邢红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老杨是网友对杨华民的昵称也是尊称。“5月22日,老杨发微博称,上午处罚‘电的’行驶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1人次、处罚行人闯红灯9人次、处罚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和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11人次。微博迅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邢红军说,其实,对行人、“电的”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郑州市交警一直在坚持执行。但老杨在微博上发出后,产生了较为强烈的处罚效应。
老杨并不老,今年才43岁。近年,他学会手机上网后,每天平均发微博30多条,一多半为路况和周边停车场停车位信息,还有他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情况。
“我发微博,一是方便大家出行,二是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杨华民说,为了通过微博提高市民交通文明意识,他经常与粉丝互动交流。
“我一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300起左右,真正被处罚的不到7%,也就是说劝的多罚的少。”在杨华民眼中,“堵是必然,不堵不正常,因为车多路少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意识没有根本性提高。”
杨华民认为,解堵最重要的不是扩建多少路,而是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要“走对路,站对位置,看对灯”。作为交通管理者,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和“路与车的供需矛盾”。
在郑州市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旨在解决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一批工程正在施工,客观上增加了交通压力。不少网友戏称郑州为“堵城”,也有网友发帖称,“郑州市基本上每个路口、每个公交站都有‘电的’,这是郑州交通逼出来的市场。”
“‘电的’其实就是电动自行车。堵车时,‘电的’速度快又方便,但为了抢速度,往往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隐患较大。”杨华民发现,凡是堵车的路口或出行高峰期,路口等人的“电的”就多。
“目前来看,‘电的’确实存在管理真空。”杨华民说,如果“电的”不乱停、不闯红灯,交警也没办法管理处罚。依据《河南省交通安全条例》,行人闯红灯处罚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依法处罚20元。
也有网友表示,“电的”是城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求的阶段性产物,随着地铁投入运行、城市交通大大改善,其市场将会消失。
陈学说:“‘电的’比普通电动车速度快,确实方便,要价也不高,10块钱就可以跑好几公里。但很危险,不管路口是不是红灯,见缝插针,坐着挺害怕的。”
微博达人也为事故所害
“微博是我的交通安全普法宣传阵地。”杨华民叹口气说,他原来是一名防暴警察,母亲遭遇车祸致残,岳母横穿马路时也因车祸当场身亡。一家人两次血的教训,让他决定转行做交警。
“一场交通事故岳母突然就离开了,没留下任何话。我反反复复地对交通参与者絮叨‘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就是发自内心地想让每个人走好自己的路,悲剧不要重演。”杨华民伤感地说。
在交警岗位上执勤时,杨华民遭遇车祸,听力严重受损,正常人为30分贝,而他的听力是70分贝,这也是他在执勤时高声大嗓进行教育和规劝的原因。
“处罚不是目的,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认错态度好,一般不处罚。”最让杨华民难受的是遇到“赖皮”,不认错、不缴罚款,也不协助交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还趁交警不注意时偷偷溜走。
“行人及‘电的’等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不能单单依靠交警,因为不良习惯不是朝夕即可改变的。”杨华民说,近几年,郑州出台多项政策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安全文明出行需要各方面配合,特别是市民自觉自醒,好习惯养成了,不整治效果也会很好。
陈学说:“我经常浏览老杨的微博,亲戚朋友在我的影响下,也开始浏览并转发。我明显地感到,他们浏览老杨的微博后,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明显增强了。”
“面对微博中浩如烟海的信息,网友只会选择评论转发自己感兴趣、觉得有意义的话题。一次转发就意味着一次肯定,一名粉丝就意味着一位听众。如果通过微博交流,交通安全违法者自律了,‘中国式过马路’就有可能成为遵守交通规则的褒义词。”郑州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王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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