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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05-3-150:0:0来源:潇湘晨报作者:储文静 张树忠 雷天遥点击量:2170   
  14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递交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成果进行验收评审。专家组认为这一成果规划和深度达到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我国第一个内陆城市群区域规划即将正式出台。

  成果广纳多方意见

  去年8月7日至8日,省发改委组织省内外16位专家,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称“中规院”)提交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纲要成果进行评审。专家组在充分肯定成果的同时,提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去年10月初,中规院项目组向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会议暨“一点一线”地区加快发展座谈会递交了规划简本,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去年11月,中规院项目组编制完成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全部成果,送交省发改委,并在长株潭三市公示,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去年12月,项目组完成了成果。

  突出长沙核心地位

  专家组在上次的评审会上认为,长株潭地区的区域规划,是长株潭三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上一层次的宏观空间规划,应从区域整体的高度明确区域发展和规划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三核一心”的提法不确切,应突出长沙在该地区的核心地位,株洲和湘潭只是次核心。

  中规院项目组采纳了这一建议,送审稿对规划的空间结构的提法从“三核一心”调整为“一主两副环绿心”,突出了省会长沙是该区核心地位的功能。所谓“环绿心”是指长株潭三市之间的一个特定区域,“绿心”的功能以生态、休闲为主,规划成果中已初步划定“绿心”保护规划的空间范围。

  更好地体现城乡统筹要求

  上次评审之后,有意见认为规划应进一步明确提出乡村居民点(包括乡镇企业)并迁、整合的原则要求,成果文本中落实了乡村居民点并迁整合要求。成果还对湘潭九华地区作为远景控制,建议设立九华镇。

  此次获原则通过的规划成果由文本、图则、说明书和专题研究报告组成,在规划文本中明确了强制性内容。

  14日的验收评审会上,专家组认为中规院递交的这一成果,是一个统筹长株潭城市群协作发展的高水平规划。规划成果具有前瞻性、求实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了意见,并就如何保证规划顺利付诸实施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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