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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率先试点交通执法五合一
发布时间:2005-6-240:0:0来源:重庆晨报作者:杨光毅点击量:3153   
  今后,我市驾驶员将结束被多个部门处罚的尴尬。市交委近日透露,重庆将在全国率先试点综合执法,5个大盖帽将合成一个大盖帽。月内,负责交通综合执法的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将正式亮相。

  据了解,交通部在全国确定重庆和广东为交通综合执法试点省市,但由于多种原因,试点工作在广东“流产”,重庆成了首吃螃蟹者。

  综合执法就是将交通行政执法职能从有关单位剥离出来,而政策制定职能继续留在相关的机构,实现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的分离。

  届时,路政、运政、港航、征费稽查、高速公路等5个方面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将进行整合,由即将挂牌的重庆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承担。

  在主城9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和北部新区),以下事项纳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职能范围:全市通车高速公路运政、路政、征稽的行政执法;全市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和公路货运附加费的稽查执法、征收管理;查处违反路政、运政、港航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重大案件。

  交通综合执法首推重庆模式

  本报讯(杨光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对重庆来说并不是什么新东西,重庆早在10年前就开始尝试了。市交委昨日透露,我市从成渝高速公路通车时就实行的高速公路行政执法,被交通部称为“重庆模式”,向全国推广。

  从2001年起,重庆开始在区县(自治县、市)开展交通综合执法试点。当年9月,永川市率先进行改革试点。随后,大足、梁平、南岸等8个区县也相继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重庆市交委的统计,目前重庆高速公路实际配备执法人员平均每公里0.65人,每10公里装备1辆车,行使的是4项职能。与常规执法相比,10年来累计节约支出超过1亿元。

  驾驶员省事了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成立,不仅仅意味着机构的改革,它带给驾驶员的是方便与实惠。

  以一辆营运客车为假设对象,这辆客车在常规的交通执法状态下,有可能被正常的执法“折腾”得很郁闷:先是养路费执法人员检查是否按时缴纳了养路费,随后可能是运管执法人员检查是否有合法的营运手续等等。

  实行综合执法后,就简单多了:一名执法队员,可以检查是否缴纳养路费,是否具备合法的营运手续等。驾驶员将结束被多个部门处罚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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