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将就“公交议案”发出审议意见书
发布时间:2005-7-70:0:0来源:北京日报作者:点击量:2617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日前决定,将就“公共交通议案”的审议情况向市政府发出审议意见书。审议意见书在肯定市政府议案办理工作的同时,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
年初,市人代会提出“关于加快公共交通事业改革发展、方便市民出行”的议案,并提交市政府办理。2005年5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公共交通事业改革方便市民出行议案办理情况暨本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日前决定向市政府发出审议意见书。审议意见书在充分肯定市政府工作的同时,向市政府提出了以下意见:
第一条意见是:从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入手,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各项规划。要对公共交通有合理的定位,靠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同时加快公共电汽车、地铁票制、票价改革。
第二条意见是:挖掘现有交通资源的潜力,不断提高路网密度,合理整合公交线路。要加快环路之间快速联络通道建设,调整主干道系统空间布局不均衡的状况;优化整合现有公交客运网络,科学合理配备相应运力;保证城市交通与城市布局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意见是:依法加强对交通的科学化管理,提升首都交通管理水平。要加强静态停车管理,不断提高科学管理交通的水平,大力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和学习。
按照法定程序,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根据上述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并在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整改效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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