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要求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城市规划
发布时间:2005-8-40:0:0来源:内蒙古晨报作者:刘欣荣点击量:2440  
“我区城市规划今后要努力体现草原民族文化内涵,精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特色的城市和建筑。”在8月2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郝益东如是说。
据悉,我区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鉴于历史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局限,造成规划起点不高,城市定位和功能不准,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不足,城镇发展超越原有规划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为此,自治区要求各有关部门瞄准六重点展开新一轮的城市规划。
据介绍,规划工作要覆盖全范围,贯穿全过程。全范围指功能区、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地段,公共和市政设施用地。全过程指各个层级规划研究、编制、审批、执行等;二是从设计上把关,提高建筑物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全面推广节约资源。特别要把防火、防震、防空、防洪、防疫、防交通阻塞的要求体现在一切规划和设计中。把城市风貌特色尽可能体现在每一条街道,每一栋建筑物上;三是建立健全规划设计机构和队伍;四是坚持特色,打造时代名城、精品建筑。在体现历史、自然、民族、人文的基础上,营造丰富多彩的草原民族文化装饰元素;五是完善法制,城市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更;六是加强领导,加大规划编制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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