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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优先必须树立“大众交通观”
发布时间:2005-11-40:0:0来源:新华社作者:高路点击量:2606   
  中央领导日前批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许多市民认为,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贯彻公交优先原则,最重要的是调整好城市发展思路和交通规划。规划思路不正确,再好的理念也会变成一句空话。

  然而,在国内不少地方,公交优先还远没有被真正重视。在有些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以某个标志性建筑为中心几公里的区域内,八道、十六道的宽阔快车道呈绕中心环抱之势蜿蜒,上方的大幅指示牌直接将车辆引向各大商务中心、写字楼的停车场,沿途往往还不允许停车。在这么一方小轿车的天堂里,公交车已经被列入事实上的“免进名册”。

  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众整体收入水平还不高。这样的国情,决定了公共交通仍是多数人的主要出行方式。发展城市交通,决不能忽视普通群众这个庞大群体的客观需求,盲目鼓励“轿车进入家庭”,而对公共交通处处设限。

  贯彻公交优先原则,要求城市管理者在选择交通发展模式时,必须优先考虑大多数人的出行方式。在一个城市,如果交通变成了“小汽车交通”,那么,对少数人来说,道路可能是通达的,但对普通老百姓却可能是麻烦,甚至是灾难。

  公交优先不仅仅是在马路上划出一条公交车道。只有树立“大众交通观”,也就是“老百姓交通观”,城市交通发展才会走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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