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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租车拟享“公交待遇”
发布时间:2006-6-50:0:0来源:华商网-华商报作者:俞刚点击量:2565   
  “建议出租车在禁行、禁停、禁左、限时方面享受与公交车同等的政策待遇。凡是公交车能够行驶的路,左转的路口,出租车同样能够行驶,左转。”这是日前西安市交通局提交给西安市政府的一份报告的内容。如果这一建议被采纳,这意味着困扰出租车司机和市民的各类“出租禁制”将被全面解除。

  建议出租车全面解除禁制

  在日前举行的西安市纠风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西安市交通局提交了一份“加强出租汽车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书面报告。

  报告指出,目前出租汽车的加气难、停车难虽然有所缓解,但从经营者反映及交通部门的调研情况看,目前出租汽车司机在行车、停车、如厕、吃饭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西安市交通局向政府建议解除专门针对出租汽车的禁行、禁停、禁左、限时的限制。

  报告列举了解放路大差市十字至五路口十字针对出租汽车由北到南禁行,西大街广济街口至钟楼早8时到晚9时限时通行。报告建议出租车在禁行、禁停、禁左、限时等方面享受与公交车同等的政策待遇,同时,报告还建议将“的士码头”建设纳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以逐步缓解从业者的停车休息、如厕难的问题。

  对出租车处罚应体现人性化

  此外,为体现人性化执法,西安市交通局还提出,出租汽车在营运中应乘客特殊要求,如乘客赶火车、医院看病等急事,未在指定的停车点上下,应以疏导和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在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如厕问题未解决之前,驾驶员停车如厕时,不应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对出租汽车后视窗张贴的“动物标志”脱落时,应以宣传教育和纠正为主,减少处罚。

  严打营运车辆非法经营

  报告中还提出,交通局今年将重点打击营运车辆非法经营行为。具体措施是在加强稽查队伍内部量化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同时,加强委托执法单位指导和协作,实行区域管理责任制,制订有关治理跨区经营责任连带追究制的办法。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将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坚决打击非法运营的团伙及恶势力,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监督机制。对目前继续使用老式计价器或手工撕票的,以及车、表、证的信息不符者,一律视为非法营运。同时,交通局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套牌车,对查证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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