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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五市公交2009年全面使用天然气
发布时间:2007-1-250:0:0来源:中油网作者:点击量:3250   

  福建省力争从2009年起,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五市全面推广使用天然气公共汽车。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优先发展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今后5年,福建省将基本确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到2010年,福州、厦门、泉州三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25%,平均运营速度达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90%以上;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50分钟。三个中心城市的其他区域、其他城市和有条件县城的公共汽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16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85%以上;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沿海城市不超过30分钟,山区城市不超过35分钟。

  福建福州等五城市已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其中福州、厦门、泉州把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公交专用道、优先道系统和城市交通换乘枢纽作为规划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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