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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起厦门市公交首选天然气汽车
发布时间:2007-5-240:0:0来源:厦门日报作者:刘艳点击量:2838   

    记者昨日从市节能办了解到,《厦门市“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于近日出台,交通运输节能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为强化汽车节油,我市于“十一五”期间开展城市公共汽车选用天然气项目试点工作,力争2009年起更新的公共汽车都选用天然气汽车。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我市交通运输快速发展,机动车拥有量年均以17%递增,石油消费高速增长。2006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40万辆,沿海及远洋运输船舶355艘。交通运输工具油耗比国外先进水平高10%-25%。

    为强化汽车节油,我市将引导使用节能运输车辆,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工具的效能。长途客运班车重点投放高效低耗的新型运力,出租车投放LPG单燃料车型,开展城市公共汽车选用天然气项目试点工作,力争2009年起更新的公共汽车都选用天然气汽车。农村客运推广使用经济适用车型。鼓励厢式货车、专用车辆、集装箱车辆、多轴重型货车的发展。

    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构建地面快速交通运行系统,吸引百姓选用公交出行,也是交通运输节能的一个重要措施。根据行动方案,我市将调整现行的公交线网系统,优化车辆结构,合理安排运力和班次密度力。

    此外,我市还将通过各种手段加强运输行业的节能监管。把使用环保节能型车辆和新能源车辆作为竞标条件列入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出租车经营权招投标、长途客运线路招投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作为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违章计分考核的一项内容,加大节能监管力度。

    据悉,我市交通运输的节能目标是:到2010年,公路运输百吨千米汽柴油综合单耗下降为4.8千克,沿海运输千吨千米燃油单耗下降为4.4千克,远洋运输千吨千米燃油单耗下降为4.06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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