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采取增加财政补贴、合理核定票价等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促进公交优先发展。
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矛盾,今年以来,北京、深圳、绍兴等市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公交优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出台了降低地铁票价和公交票价方案。
北京市在今年初已较大幅度降低公交票价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从10月7日起,又降低了地铁票价,票价按照乘坐范围从2、3、4、5、7元不等,统一调整为不论距离长短、换乘次数多少,或购票方式不同(一卡通或现金购票),一律每人次2元;原享受乘车优惠的群体不变。据北京市测算,降价方案实施后,除部分持有地铁月票的乘客出行费用有所增加外(北京市同时取消了地铁专用月票),绝大多数乘客的出行费用都是减少的。
为方便和鼓励住在郊区的居民驻车换乘,降低城市中心区交通压力,北京市同时出台了对驻车换乘车辆停放收费优惠政策,市民将机动车停放在驻车换乘停车场,然后转乘地铁或其他公交车辆,在每日4:30至次日0:30之间,凭当天市政交通一卡通乘坐公共交通记录,每次停车只需2元(正常收费白天每半小时0.5元,夜间每2小时1元)。
深圳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12月1日起,降低公交票价,优化票价结构,冷巴线路(即空调车)票价由每人公里0.25元降为0.22元,同时实施刷卡和换乘优惠,票价3元以下(含3元)部分按8折优惠,3元以上6元以下(含6元)部分按7.5折优惠,6元以上部分按6.5折优惠。对换乘旅客,在上述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次0.4元的换乘优惠。另外,深圳市还将刷卡乘坐地铁优惠折扣由目前的9.5折调整为9折。方案实施后,该市公交票价水平较目前实际执行票价整体下降25%左右。
绍兴市从今年1月20日起已降低了市区及绍兴县公交票价,无人售票的中高级车型票价由每人次2元下降为1元,有人售票的中高级车型起步价由每人次1.5元下降为1元。票价降低后,对特殊群体票价优惠政策及使用公交IC卡乘车享受的折扣幅度均维持不变。公交企业因票价下降减少的营运收入,经市、县财政审核后分别按季给予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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